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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共学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8-10-26   浏览次数:
 

       5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为目标,以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制度化为重点,以健全完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为保障,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着力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格局。
       6月26日上午,武汉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以 “健全学风工作机制、筑牢科研诚信基石”为主题召开两校学术委员会工作研讨会。
       武汉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李德仁院士、樊明武院士分别作主题报告。李德仁提出,在健全学风工作机制的过程中,科研容错和学术不端的边界是模糊的,要避免把科研失误上升为学术不端的简单判断。量化评估为导向的人才评价制度有悖于学术发展规律,倡导以同行评价为主体、质量为导向的学术评价体系建设。科学实验需要反复论证,既要提倡原创鼓励创新,对于学术不端零容忍,也要允许学术上不同观点的争鸣和辩论。樊明武指出学术诚信体系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基础,介绍了我校学术委员会构建的学术诚信体系主要内容及围绕营造学术氛围、开展诚信教育、预防学术不端行为开展的系列工作。

      两校学术委员会代表围绕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心得体会;在建设科技强国,建设 “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新时代学风建设工作的重难点;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经验性做法;基层学术组织有效发挥作用的机制与途径等会议讨论议题展开讨论。与会双方一致认为,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近年来,两校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教育引导、监督惩戒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违背科研诚信的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进一步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持续开展科研诚信的教育和宣传、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我校学术委员会与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于2014年起开始开展年度校际学术委员会工作研讨会,相互交流在学习落实上级文件、有效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完善学术治理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陈建国副校长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词。我校研究生院、医科学科和发展规划办公室、科发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同志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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